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融资

各国不同的创业融资法律问题

在跨境融资前提出正确的法律问题。比较投资人、信息传播、发行路径、记录和当地法律意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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∞直接答案

直接答案

不要把跨境融资当成一项法律工作。先列出公司注册地、投资人所在地,以及每条信息可能被看到的地方。再请当地律师确认适用的发行路径和推广规则。在美国,是否公开推广会改变规则。Rule 506(b) 禁止一般招揽。Rule 506(c) 只在买方均为合格投资人且发行人作出合理核验时允许。[1] [2]

先做一张发行地图

发送融资材料前,先做发行地图。写下公司所在国家、每位目标投资人的国家,以及帖子、活动、邮件或平台页面可能触及的地方。

再写明拟发行的证券和路径。股份、可转换票据和其他权利可能需要不同检查。熟人介绍也可能属于发行流程的一部分。

不要只问创始人在哪里。还要问投资人在哪里收到信息,以及发行主体在哪里设立。跨境事实会改变答案。

  • 发行人:法律实体和注册地。
  • 投资人:个人、基金或公司及其所在地。
  • 信息:融资材料、帖子、活动、邮件或平台页面。
  • 证券:投资人可能取得的权利。
  • 路径:私募、公开发行或平台路径。

在美国公开推广前先问清楚

对于美国 Rule 506(b) 发行,SEC 说明不得进行一般招揽或广告。它也对非合格投资人设有限制和条件。[1]

对于 Rule 506(c),SEC 说明发行人可以广泛招揽或广告。但所有买方必须是合格投资人,发行人必须采取合理措施核验其资格。[2]

美国路径还可能有申报步骤。SEC 说明,适用的 Regulation D 发行在首次出售后 15 日内应提交 Form D。州仍可要求通知或收费。[1] [6]

  • 律师确认的是哪一种美国豁免?
  • 帖子、路演日、活动或网页会不会构成广告?
  • 谁可以购买,需要何种证明?
  • 首次出售后需要哪些联邦和州通知?

在英国发送推广信息前先问清楚

在英国,如信息是邀请或诱导他人从事投资活动,它可能属于金融推广。FCA 表示,未获授权者在业务中不得传播此类信息,除非该信息已获批准或得到豁免。[3]

这既是信息问题,也是投资人问题。检查融资材料、落地页、社交帖子、活动讲稿,以及可能转发信息的人。

不要认为一般法律审阅等同于第 21 条批准。FCA 表示批准必须为该目的作出,批准者可能需要是获许可的批准者。[3]

  • 公司或传播者是否获得授权?
  • 如果没有,依据什么批准或豁免?
  • 谁可以收到这一版本的信息?
  • 律师要求哪些措辞、风险说明和记录?

把欧盟平台路径当作独立路径

欧盟众筹路径不只是向公众放出融资材料链接。该规则涵盖通过众筹平台匹配企业融资需求和投资人利益。[4]

该规则不适用于 12 个月内超过 500 万欧元的发行,计算方式以规则为准。[4] 创始人应向平台和律师确认计划融资额如何计算。

每项众筹发行都需要关键信息说明书。它必须有规定的风险提示,并且应当公平、清晰且不具误导性。[4]

  • 平台是否获准提供这项服务?
  • 计划金额是否在该制度范围内?
  • 谁编制和审查信息说明书?
  • 发行会触及哪些投资人国家和语言?

检查澳大利亚小额发行限制

ASIC 表示,若过去 12 个月中向少于 20 人作出要约或邀请,且新要约不会使该 12 个月的筹资额超过 200 万澳元,个人要约可不提供披露文件。[5]

ASIC 还表示,依赖该豁免时不得宣传该要约。[5] 发送新邀请前先统计早前要约。不要只依靠大致的联系人名单。

ASIC 建议就豁免是否适用取得法律意见。若同一轮有海外投资人、不断变化的股权表或多种信息渠道,这一点尤其重要。[5]

  • 12 个月内有多少人收到要约或邀请?
  • 已筹集多少资金,如何计算?
  • 要约是否为个人要约而非宣传?
  • 是否适用其他披露规则或豁免?

建立国家文件,不要凭法律猜测

为每个目标国家保留一份注明日期的文件。保存计划信息、投资人类型、发行路径、金额、法律意见、批准和申报日期。

每个问题指定一名负责人。标为待解决、已回答或已变更。加入新国家、公开发帖、使用平台或重大修改条款前,先咨询律师。

本文提供的是一般问题,不是你的融资法律路径。它不能确认豁免、批准信息或承诺获得融资。

  • 已检查的国家及监管机构或规则。
  • 投资人类型和所需证明。
  • 信息版本和受众。
  • 法律意见、批准、通知和期限。
  • 未解决问题、负责人和下次检查日期。

FAQ

常见问题

一项美国豁免能覆盖所有投资人国家吗?

不能。美国豁免可能对美国发行很重要,但不会消除投资人在其他国家收到要约时的规则。应列出每个投资人国家,并请当地律师审查完整事实。

在选择美国路径前,我可以把融资材料放到网上吗?

不要这样假定。对于 Rule 506(b),SEC 说明不得一般招揽或广告。Rule 506(c) 有不同的买方和核验条件。[1] [2] 公开传播前请先取得意见。

英国免责声明能解决金融推广问题吗?

不能单独解决。FCA 表示,未获授权者不得传播金融推广信息,除非该信息已获批准或得到豁免。[3] 请律师判断完整信息和受众适用的路径。

欧盟众筹平台会免除创始人的工作吗?

不会。该制度对平台和融资项目方都有规定任务,也要求包含指定风险提示的关键信息说明书。[4] 请检查角色、事实、翻译和计划金额。

我应先给当地律师什么材料?

提供实体信息、股权表、证券条款、目标国家、投资人名单、计划信息、金额、时间表和早前要约。说明未知事项。清楚的事实文件可减少重复问题。

REF

资料来源

  1. 1

    U.S. Securities and Exchange Commission

    Private Placements - Rule 506(b)
  2. 2

    U.S. Securities and Exchange Commission

    General solicitation — Rule 506(c)
  3. 3
  4. 4
  5. 5
  6. 6

    U.S. Securities and Exchange Commission

    Filing a Form D Notice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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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投资人前先画出法律问题地图

发送融资材料前,为每个国家建立一份文件。加入投资人所在地、信息、发行路径、金额和未解决的法律问题。然后把证据整理到数据室。阅读 Master Collective 关于寻找投资人、数据室和尽调问答的相关指南。本文是一般信息,不是法律、税务、合规或投资建议,也不承诺获得融资。